深圳禁养阿拉斯加犬吗
深圳不禁养阿拉斯加犬,按《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》,饲养烈性犬的,由区主管部门处以五千元罚款,并没收犬只,阿拉斯加不在禁养犬只名单内。
《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》明确规定:未经登记擅自养犬的,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登记,每只处以五百元罚款;逾期未补办登记的,每只处以二千元罚款,并可没收犬只。
《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六条中还明确规定了各位养犬人溜犬要束犬链,排泄物要清理。如若违反本条例,管理单位可以暂扣其犬只,由区主管部门给予警告,并处以五百元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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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不禁养阿拉斯加犬,按《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》,饲养烈性犬的,由区主管部门处以五千元罚款,并没收犬只,阿拉斯加不在禁养犬只名单内。
《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》明确规定:未经登记擅自养犬的,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登记,每只处以五百元罚款;逾期未补办登记的,每只处以二千元罚款,并可没收犬只。
《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六条中还明确规定了各位养犬人溜犬要束犬链,排泄物要清理。如若违反本条例,管理单位可以暂扣其犬只,由区主管部门给予警告,并处以五百元罚款。